⒈ 按照朋党关系来选拔官吏。
引《管子·明法》:“以党举官,则民务交而不求用矣。”尹知章 注:“交合则自进用,何须求用?”《韩非子·有度》:“若以党举官,则民务交而不求用於法。”旧注:“官由党举,所以务交,求其亲援。”